设计顾问服务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计顾问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计顾问服务合同1甲方: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智能化系统的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一、设计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智能化系统的技术服务。按智能化设计、智能化施工投标二个阶段,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具体见第四条)。智能化工程的子系统可根据工程的具体需求,在下列系统中选择。全部设计文件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提供。
智能化系统的具体内容:
信息设施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有线及卫星电视、信号覆盖系统、电话交换系统等。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公共安全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等。
音视频系统:会议系统、广播系统、数字媒体发布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指挥中心等。
机房工程:机房装饰、机房综合布线、UPS及配电、空调及新风、环境监控、火灾报警及气体灭火、防雷接 ……此处隐藏9461个字……的其他开发项目;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乙方在某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6.2 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和阶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给乙方费用;
6.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应承揽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6.4 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之第三条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高效、优质地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任务,乙方每延误提交相关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总价款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因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监控不力原因造成实际产品的效果和设计成果存在较大误差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扣减合同价款作为甲方损失的补偿;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及纠纷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条 合同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
盖 章:
法人代表:
签 字:
乙 方:
盖 章:
法人代表: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