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复印机维修合同样本
深圳复印机维修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乙方将台复印机委托甲方负责全面保养服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全保合同:
复印机型号:复印机台。
合同期限: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始起读数为)。
保养费支付:于合同生效之日,以每月实际抄表读数计算,每页按人民币元计算,费用于每月底结清(甲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实际复印量、复印机故障频率等情况定期上门保养、维护。
2、乙方的复印机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甲方上门维修,甲方接通知后4个小时内上门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配件;
3、乙方可在节假日期间(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通知甲方前往维修工作,合同期间甲方将会提供无限次电话咨询服务,以便及时解答乙方的疑难问题。
4、免费负责复印机的`日常维护、正常操作下发生的故障排除、零配件调换、加墨粉。
5、若复印机在当日内无法修复,甲方将提供相同型号的备用机给乙方使用。
乙方责任:
1、指派专人负责复印机的日常使用,掌握复印机的日常操作技能。
2、提供能满足复印机正常工作所需的场所(合适的温度、湿度及清洁的环境等)。
3、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自行拆卸或维修复印机。
因乙方操作员不按基本操作而引起的故障报修,应支付维修费。
任何一方如果迁移办公场所、或变更电话号码,都应即时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如欲终止本合约,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个月后甲乙方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