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3-11-21 21:21:26
【精选】房屋买卖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精选】房屋买卖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XX市XX街XX号XX栋XX室

建筑结构:(钢筋水泥混合或框架)

建筑层数:

房屋户型: X房X厅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房屋用途:(住宅、商业或其他)

2.该房屋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房产证号码XXXXXXX,现将该房屋产权权转让给乙方

3、签定本协议时甲方承诺,自乙方缴纳订金之日起,开始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将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直到办出《房屋产权证》为止。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 ……此处隐藏10497个字……最高人民法院)答复:“房屋买卖系要式法律行为,农村的房屋买卖也应具备双方订有书面契约、中人证明、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办理契税或过户手续的地方,还应依法办理该项手续后,方能认定买卖有效。”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中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请求被告交付该讼争房屋,则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继续履行其合同,并责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由此可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进行登记已在法律上确认不是生效条件,仅是未办理有关手续之前,不具有将合同指向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的效力。本质上说,这涉及到的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二元划分的理论,只要双方签订的不动产转移合同(债权行为)依法有效,当事人双方就应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物权行为)手续。因合同一方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责令其继续履行,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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