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申请书汇编8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用到申请书的地方很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辖异议申请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管辖异议申请书 篇1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第12条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据此,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属于“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形,之后,双方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此致
临汾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2月2 ……此处隐藏2775个字……align: right;">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异议申请书 篇8申请人:苏州富宁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天鹅荡路2880号,法定代表人:姚群成,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苏州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事实与理由:
根据申请人与苏州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苏州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苏州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敬礼!
苏州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苏州富宁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